血泪教训!河南证监局发布9起投资者权益保护典(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案例三:分级基金购买纠纷 一、案例简介 2020年12月3日,投资者段某向“”热线投诉,其通过在A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购买的分级基金新华环保B近期看
案例三:分级基金购买纠纷
一、案例简介
2020年12月3日,投资者段某向“”热线投诉,其通过在A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购买的分级基金新华环保B近期看不到持仓信息,要求公司恢复该基金持仓份额或赔偿投资损失。
二、纠纷调解情况
接到投诉后,A证券公司及时与投诉人沟通了解情况,并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该账户无法显示其原有分级基金系该基金管理人落实监管新规将其转型折算为普通基金所致,转换后的基金已在客户账户中显示,客户账户资产未见异常。经A公司与段某多次沟通协商,段某最终明确表示对证券公司在分级基金转换问题上所做的处理理解和认同,双方达成和解。
三、案件启示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要对产品特点、交易规则、风险特征等关键要素充分了解,及时关注账户资金及证券变动情况。投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投资产品相关公告,掌握最新动态和政策要求,保持信息接收渠道畅通,避免因信息了解不及时、不完整造成损失。出现疑问可通过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基金公司网站等查询相关证券情况,并可及时向开户证券公司了解询问。
证券公司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完善业务制度和管理流程,明确业务准入门槛和适当性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服务客户水平。
案例四:证券销户纠纷
一、案例简介
2020年1月 7日,投资者于某向“”热线投诉,于某称其于当月1日前往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注销基金账户业务,柜台人员查询后告知其账户还有基金,无法办理销户。于是其即时卖出了柜台人员提到的基金,柜台人员告知“2天内可销户完毕”,但该账户未能在告知期限内及时注销。于某认为证券营业部拖延为其办理销户业务,于是投诉。
二、纠纷调解情况
接到投诉后,证券公司及时与于某沟通了解情况,并对于某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于某申请销户业务当日,即T日,开户证券营业部已为其启动基金账户销户流程,但T+2日系统反馈销户失败,失败原因为基金账户份额不为0,不能销户。经联系于某,了解到其在其他券商也开立有绑定该基金账户的交易账户,且有基金持仓未赎回,导致不能销户。经该证券营业部反复沟通说明,于某表示已了解基金账户销户流程及要求,与证券营业部达成和解并撤回投诉。
三、案件启示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第三十八条规定“投资者在基金销售机构申请注销基金账户,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基金账户内份额余额为零且无在途交易;除销户申请中填写的交易账户外,没有其他已绑定的交易账户(如基金账户除销户申请中填写的交易账户外还绑定了其他交易账户,则本公司仅撤销该笔销户申请中填报的交易账户与基金账户的绑定关系,不注销该基金账户)”。开户营业部仅能查询到投资者在本公司基金持仓情况,无法查询到投资者在其他证券公司持有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销户业务时,应关注查询该基金账户内份额余额是否为零,是否无在途交易,以免影响业务办理进程。
证券公司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完善业务制度和管理流程。在办理销户业务时,应主动提醒客户查询全部基金持仓情况;在相关业务未办理成功时,应立即向客户反馈、帮助客户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
案例五:假冒证券公司合作伙伴开展非法证券活动
一、案例简介
2020年7月1日,投资者张某向“”投诉热线投诉。张某称,一家名为WL线上交易的公司宣传其在A证券公司有VIP通道,2020年6月25日在其推介下通过该公司推荐的手机APP开立了A证券公司证券及资金账户,并转入170余万元。后WL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其因证监会严查VIP通道,他的资金已被冻结,账户和资金都没有了。张某认为A证券公司联合WL线上交易公司欺诈投资者,要求A证券公司退还资金。
二、纠纷调解情况
接到投诉后,A证券公司及时与张某沟通了解情况,并对张某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未查到张某在A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张某反映的第三方机构也不是公司合作伙伴。A证券公司判断张某遇到了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合作伙伴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张某,并提醒其警惕非法证券活动,发生财产损失尽快向公安机报案;同时通过公司手机APP、短信等线上服务渠道发布申明,提醒投资者谨防不法分子的非法证券活动。投诉人对公司解释表示认可并撤回投诉。 文章来源:《材料保护》 网址: http://www.clbhzzs.cn/zonghexinwen/2021/0316/551.html